入住须知
住院条件:无精神病、无传染病,六十岁以上的老年人。
监护人条件:1、监护人必须是18~60周岁并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
2、必须是老人的直系亲属。(子女、祖孙)
3、五保户及三无老人,必须是单位、村委会和街道负责签订入住合同。
一、办理入住手续:
1.首先到二级甲等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1)胸透(2)骨密度(3)心电图(4)大生化,(近期一个月内的,如果是复印件要加盖医院章)。
2.家属持全部检查结果交到本院护理部,经医生进行审核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入院手续。老人入院后,需要经过一周至一个月的观察期,在观察期内,老人如有不适宜过集体生活或影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的情况,家属应立即接老人出院,否则后果自负。
3.负责签订老人入住合同的家属,视为老人的监护人,签订合同时请携带:1)监护人身份证、户口薄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2被送养人的身份证、户口薄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3)老人近期2张1寸免冠照片。4)单位送养的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签订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及相关附件。
5.老人需要带三套以上换洗衣服、洗漱用具等生活用品,将衣服做好标识,换季衣物随时带走。
二、护理方式:敬老院为老人提供流动性服务。
三、收费标准:本院对入住老人的身体状况随时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为老人提供变更后的护理项目,制定个人护理计划,按标准收费。
四、交费时间:每月20~30日下午3点之前交下月各项费用。
五、退费规定:
1.临时外出:一周以内不退伙食费、服务费;一周以上按天数退还伙食费、服务费。
2.保留床位:每月按期支付床位费、取暖费。
六、老人外出规定:
1.能自理老人外出:经监护人申请办理出门证,持出门证在门卫登记,方可外出。
2.家属接老人外出:须在门卫登记并有护理组人员签字,方可外出。
七、房间安排:
本院依据老人的评估结果进行分配房间,随着老人体质的变化情况,院方有权随时调整房间。